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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原本同意交保但是來不及所以就被羈押了這樣子還可以交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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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1-15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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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幾天我老公因為涉嫌竊盜案,在地檢署時檢察官有給他交保的機會,但是來不及他就被移送到法院,後來法官又給他半個小時然後說半個小時如果錢在沒有到就直接收押,交保金是10000元,後來錢到了可是晚了兩分鐘法官堅持要收押,那這樣的話他原本說可以交保是否還算數還是說要重新申請?

     

    他被羈押的理由是說他重複犯案

     

    我老公是我們家的唯一支柱經濟,小孩現在裡長剛剛滿兩個月,他有正當工作,他犯的案子他在警方詢問的時候他就都認罪了,現在他突然被收押我跟小孩子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過幾天他要開庭了但是聽說好像不是收押他的那個庭,請問這樣他那天開庭的時候可以申請交保嗎?同意交保的機率大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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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1-29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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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逮捕之後的羈押庭跟本案審理庭的法官應該是不同。

    2、倘若只是一時無法籌足保釋金,應該有機會申請交保。

    3、不過主要還是看案件調查情形、是否認罪等,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建議委請律師辯護以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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